《船务服务簿》是船员在船服务的法定文书,所记载的船员服务资格是船员考试、提升和到期换证的重要条件,是船员在船服务的最直接有用的依据。
《船员服务簿》作为重要的船员工作身份证件,是船员上船任免去的主要是依据,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服务簿内容必须按要求照实记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法令》第七条第三款规则:“船员服务簿应当载明船员的名字、居处、联系人、联系方式、履职状况及其他有关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法令》第七条第四款规则:“船员服务簿记载的事项产生改变的,船员应当向海事处理机构处理改变手续。”
船员应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进一步清晰船员服务簿记载事项改变有关事项的告诉》有关要求,改变《船员服务簿》记载事项。
(一)船员服务簿记载的事项(如名字、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产生改变, 船员应及时向海事处理机构请求改变手续。
(5) 相应证明文件(名字、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个人隐私信息改变时需提交身份证签发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船员服务簿记载的事项(仅限居处、联系人、联系方式信息)产生改变,如船员已经过海事一网通办渠道或中国海事归纳服务渠道做个人事项改变,船员处理体系已具有最新相关电子信息的,视为已完结船员服务簿记载事项的改变,无需到现场换发或改变《船员服务簿》。
(2)点击政务服务——船员事务——在线)进入船员电子申报体系——船员归纳信息查询——在相应栏目进行修正
,付费去处理船员服务簿记载事项改变手续或换发新的船员服务簿。船员在各级海事处理机构申办的一切证书,包含船员证、服务簿、适任证书、合格证书、技能资格证等证件均不收取费用